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第四十九条已修改接受节育手术后,因特殊情况且符合本条例规定申请再生育的,需持有《计划生育证》,医疗机构方可施行恢复生育手术。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3月30日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