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二章 规划和建设第十八条有效建设项目因土地供应限制而需要调整绿地率的,应当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控制性详细规划予以确定。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