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有效

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申请成为定点单位的,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条件评估,符合条件的,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其服务行为,对其实施日常监督管理与考核。

地方法规 · 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