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五章 利用与管理第三十八条有效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森林公园管理信息系统,对森林公园总体规划实施情况和森林公园内森林资源消长与森林生态环境变化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并定期向社会公布。森林公园管理组织应当每年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森林公园总体规划的实施情况。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