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了防止环境污染,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