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条例第八条有效县以上气象主管机构应当对气候资源监测资料进行汇总分析,建立气候资源数据库,科学分析本行政区域内气候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和可用性,提出科学利用和保护的建议。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