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节约能源条例/第三章 合理使用与节约能源第二十四条有效公共机构采购用能产品、设备,应当采购列入政府采购名录中的节能产品、设备。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10月2日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