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区的划定第八条有效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保护区,并设置标志。保护区示意图由市人民政府依据本条例规定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