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第二章 保护区的划定第十条有效二级保护区:阳澄湖、傀儡湖及沿岸纵深一千米的水域和陆域;北河泾入湖口上溯五千米及沿岸纵深五百米。上述范围内已划为一级保护区的除外。地方法规 · 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2月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