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五大连池世界地质公园(以下简称地质公园)内从事旅游、疗养、科学研究、宗教文化、生产经营、开发建设、行政管理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本条例所称地质公园以国家批准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规划)为准,其保护范围:东至固西河,西至团结水库,南至永丰农场四大队,北至格球山农场十队。面积为 1060 平方千米,按此范围标界立碑。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4月26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