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办法第十七条有效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