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条

有效

其他建制镇以及乡、村庄规划区范围内的园林绿化管理参照本条例执行。

风景名胜区及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依据其他法律、法规执行。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