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园林绿化的规划和建设,应当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生态优先、植护并重,实行绿化建设与城市建设、环境治理相结合,普遍绿化与重点提高相结合的原则。

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