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有效海洋环境保护应当坚持科学规划、陆海统筹、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在重点海洋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海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建立海洋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海洋环境整治与陆源污染控制相结合的海洋环境保护机制。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