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加强市政工程设施管理,发挥市政工程设施效能,保障城市生产和人民生活的需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地方法规 · 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