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档案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废止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2月14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