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条已废止环境监测机构有关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不按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拒报、谎报或者不按期报告监测结果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