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法规部门文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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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跨行政区域河流交接断面水质保护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已废止

环境监测机构有关人员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不按技术规范进行监测,拒报、谎报或者不按期报告监测结果的,由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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