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节约能源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节约能源(以下简称节能)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3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