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条例/第六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一条有效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优化行政程序,简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3日第四十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