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三章 资源保护第二十六条有效森林公园管理组织应当报请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森林公园内的古树、大树、名木、古建筑、历史遗迹等进行鉴定,编号登记,建立档案,设置保护设施,并挂牌宣传。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