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有效

森林公园的各项建设应当符合森林公园总体规划。需要征、占用土地的,应当依法办理建设用地等相关审批手续。建设单位在施工中应当采取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周围环境和森林资源。需经有关部门验收的项目竣工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