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已废止

为保护本省韩江流域水质,防治水污染,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韩江流域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韩江流域的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