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煤矿建设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全省煤炭生产开发规划。

煤矿建设项目的立项,由建设单位向省人民政府煤炭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初审同意后报省发展改革部门审查,并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核准。

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