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体育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对在体育事业中做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给予表彰、奖励。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