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市供水管理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已废止城市供水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30日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