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八十二条已修改本条例所指的小区域,包括小城镇、小流域、各类经济开发区、生态保护区及其他需要特定保护的区域。 第八十三条 本条例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9日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