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八条有效省环境保护、海洋等有关部门根据本省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和经济、技术条件,可以对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拟定地方海洋环境质量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30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