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南藏族自治州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一条已修改为了加强城镇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建设文明、整洁、优美的城镇,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1年11月24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