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十一条有效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的,应当遵循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符合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