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排水管理条例/第四章 排水设施运行维护管理第三十六条已修改排水户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发事件,排放的污水可能危及公共排水设施安全运行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危害,并及时向排水、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报告。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