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已修改

根据排水户排放水质、水量等情况,排水户分为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和其他排水户。

排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

地方法规 · 无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