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已修改

建设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完成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设施建设,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文明施工承诺书》。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