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实行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充分合理利用固体废物和无害化处置固体废物的原则,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地方法规 · 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30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