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条

有效

对违反有关节能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有关部门已经依据节能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的,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不再处罚。

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