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条

有效

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区域,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摩托车的通行区域和时段进行规定并公布。

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