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摩托车管理规定第十条有效本规定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区域,所在地区(市)县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摩托车的通行区域和时段进行规定并公布。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