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信息化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信息化规划、信息资源开发利用、信息化工程建设、信息技术开发和推广应用、信息安全保障以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