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八条已修改区(市)县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组织实施本区域内养老服务的相关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协助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10月11日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