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条

有效

供水企业违反本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二款规定的,由水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维修或者更新改造,期限届满仍未维修或者更新改造的,由水务主管部门组织维修或者更新改造,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供水企业承担。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