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城市供水应当按照供水成本加税费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水费标准,居民生活用水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定价,实行分级加价收费,消防、环卫和绿化用水按照成本价收费,其他用水合理计价。

居民生活用水收费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