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城市供水和用水管理,发展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用水,维护城市供水、用水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供水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