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城镇绿化管理,促进绿化建设,提高城镇美化水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海北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海北藏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