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五条

已废止

市、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社会建设工作规划,完善社会建设政策体系,协调解决社会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社会建设工作督促检查和考核奖惩,落实社会建设工作责任制。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