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第五章 社会管理创新第五十九条已废止加强出租屋管理,完善信息采集、租赁登记备案、出租屋隐患问题通报处理反馈制度,强化租赁市场执法,完善房屋编码和出租屋分类管理系统,推进工作机制、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创新,推进出租屋管理与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紧密结合。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