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第二章 基本公共服务/第四节 社会保障第二十二条已废止依法建立和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发展企业年金、职业年金和补充医疗保险。鼓励商业保险公司等社会机构提供与社会保险相衔接的产品和服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