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建设促进条例/第二章 基本公共服务/第三节 收入分配与劳动者权益第十七条已废止市、区、街道应当完善政府、工会、企业共同参与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立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