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保障、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相关部门,以及银行、保险、证券等行业的监管部门,应当按照统计制度要求,向统计部门无偿提供所记录的统计调查对象的统计资料;涉及保密事项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