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第五章 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第五十二条已修改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政府投资项目公众参与制度和管理责任追究制度。任何组织和个人有权举报政府投资项目审批和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9月5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