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设立上海市应急联动中心(以下简称市应急联动中心),受理本市突发事件的报警,组织开展应急联动处置工作。地方法规 · 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8年6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