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章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第四节 扬尘大气污染防治第五十九条有效公共绿地、绿化带等各类绿地的管理维护单位负责绿化养护扬尘污染防治。新建的公共绿地、绿化带内的裸土应当覆盖,树池、花坛、绿化带等覆土不得高于边沿。绿化施工结束后应当及时清理现场。地方法规 ·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8年11月23日第五十八条回到全文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