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六十九条已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可以向市、县(区)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其他相关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投诉、举报,有关单位应当及时调查核实,并依法处理。地方法规 · 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9年8月20日第六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七十条